为了规范、有序地做好学校实验教学耗材的验收发放工作,更好地保障教学运行,特制订蚌埠医学院《实验教学耗材验收发放管理制度》。
1. 所有待入库实验教学相关耗材均需符合采购计划上品名、规格、数量、单价等要求由教学保障中心“双人”(发放保管人和统计记账人)验收,符合要求者在供应商销售清单上签名,否则不予接收入库。
2. 教学保障中心必须严格按照使用部门申报的采购计划,凭领用单位填写的三联单发放。原则上领用单位要将全学期的计划耗材一次性领完,也可以分批领用,但不得超计划多领或不按计划少领不领,否则不予发放。
3. 领用部门填写领物单时必须按照三联单上要求,品名、规格、单价、数量等逐项认真填写清楚,领物人签名,领用部门负责人签名以及系部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否则不予发放。领用部门若发现物品不符合规格要求或明显的质量问题可以拒领。
4. 对部分特殊实验教学耗材如动物血液、生物制品等,发放人员应按照采购计划上备注的使用时间通知使用部门或个人及时领取。
5. 加强对验收发放耗材的统计记账和账务管理,每学期结束教学保障中心与耗材领用部门进行对账后并报送财务部门核算相关经费。
6. 耗材保管人员应对库存耗材进行分类、有序、整齐存放,对仓库的日常通风、防潮、防火、防盗等安全负责。
教务处教学保障中心
201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