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各实验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转发给你们,请各院系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落实执行,进一步推动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深入开展,坚决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
附件:《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
教 务 处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