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的有关规定,依法治教,执行学校党委行政的决策,完成各项教学工作任务。
二、组织拟定学校本科教育教学规划、专业规划,组织制(修)订教学管理制度。
三、组织制定和修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
四、负责普教本科学生的学籍学历管理,负责学士学位审核与管理。
五、负责协调本科各专业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工作,组织教学改革。
六、负责普教本科学生的考试组织、成绩管理等工作。
七、负责全校招生组织、录取档案管理等工作。
八、负责组织实习基地的遴选与建设,毕业实习管理,实验室管理等。
九、负责组织教材建设、选用等工作,负责教材、实验耗材管理。
十、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配合各部门做好相关工作。